一、防火五金件(以下简称防火五金)与耐火五金件(以下简称耐火五金)的概念
防火其实是一个预防的概念,具有一定的主动性;防火五金就是能主动防止火的燃烧或能阻止火势发展,并能自动关闭或开启或能主动报警的五金系统。
耐火其实是一个耐受(经受)的概念,具有一定的被动性;耐火五金就是能经受住火一定时间燃烧的五金。
这两个概念清楚以后就不难发现,防火五金指的是能自动关闭或开启或能主动报警的五金系统,在防火门标准GB12955-2008中5.3.3、防火窗标准GB16809-2008中3.5有明确的规定,在欧标EN1634-1 2006、德国标准DIN18095自动启闭已成为硬性规定;而耐火五金其实是一个五金件的单体,如合页、执手、传动器等,不具有联控性的五金件。
二、耐火五金与现有的五金件真的有明显的区别吗?先看一下防火门标准GB12955-2008对配件的要求。
“5.3 配件
5.3.1防火锁
5.3.1.1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应是防火锁。
5.3.1.2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,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,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(特殊部位使用除外,如管道井门等)。
5.3.1.3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,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。
5.3.2防火合页(铰链)
防火门用合页(铰链)板厚不少于3mm,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。
5.3.3防火闭门装置
5.3.3.1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,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(特殊部位使用除外,如管道井门等)。
5.3.3.2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,其性能应符合GA 93的规定。
5.3.3.3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,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。
5.3.4防火顺序器
双扇、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(特殊部位使用除外),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。
5.3.5防火插销
采用钢质防火插销,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(若有要求时),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。”
再看防火窗标准GB16809-2008对配件的要求:
“6材料及配件
6.3五金件、附件、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,其安装应正确、齐全、牢固,具有足够的强度,启闭灵活,承受反复运动的五金件、附件应便于更换。
7.2.3窗扇关闭的可靠性
手动控制窗扇启闭控制装置,在进行100次的开启/关闭运行试验中,活动窗扇应能灵活开启、并完全关闭,无启闭卡阻现象,各零部件无脱落和损坏现象。”
从这个标准我们不难看出,对五金件本质的要求是“耐火性”的要求,这些要求体现了五金件在门窗中还是起连接、承重、开启等的作用,与 “建筑门窗五金标准”并无二异。只是这些五金件使用在了防火门窗上了而已,所以“耐火五金”并不是一个什么新的产品,在“GB16809-2008、GB12955-1991、GB14101-1993”(93版)中更是早有要求。